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7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洲海路999号森兰国际大厦B座一楼展示中心大会议室召开 [1] - 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按照通知内容召开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3] - 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内容包括会议基本情况、审议事项、投票注意事项等 [2]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0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11,847,114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917% [4] - 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44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61,847,114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9917% [6] - 列席会议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任律师等 [4] 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非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薪酬确认及2025年薪酬额度批准的议案 [6] - 议案6为特别决议议案 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其余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6] -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4][5][6]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7] - 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表决程序符合规定 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7] -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确认上述事项 [1][7]
外高桥: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