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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旗科技: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龙旗科技2025年第三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决议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2025年5月10日通过指定媒体发布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及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9日)[5] - 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6日以现场(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401号)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杜军红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分时段进行[6] - 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5][6]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表共计20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5,276,5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0488%,其中现场出席11名(持股214,935,818股,占比46.9706%),网络投票191名(持股340,720股,占比0.0782%)[6]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其他高管及律师列席,股东身份验证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完成[6][7] 议案表决结果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99.9529%同意率通过,中小投资者赞成率70.2845%[9] - 《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以99.9523%同意率通过,中小投资者赞成率69.6392%[9][10] -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事宜议案以99.9571%同意率通过,中小投资者赞成率67.2925%[10] -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 -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99.9524%同意率通过,中小投资者赞成率70.6072%[10][11] -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99.9515%同意率通过,中小投资者赞成率70.0499%[11] - 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事宜议案以99.9529%同意率通过,中小投资者赞成率70.9006%[11][13]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