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益昌: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推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旨在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将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结合以推动长远发展[1] - 计划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并配套《考核管理办法》确保实施[1] 考核机制设计 - 考核机构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领导,下设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提供数据支持[2] - 激励对象覆盖董事、高管、中层管理人员、骨干员工及其他董事会认定人员,需在授予时及考核期内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2][3] 业绩考核标准 - 公司层面:首次授予部分考核2025-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分别为35%(2025年)和28%(2026年),触发值均为80%归属比例[4] - 预留部分:若2025年三季报后授予,则考核2026-2027年增长率,标准与首次授予一致[4] - 个人层面:按五级绩效考核结果(一级至五级)对应100%-0%的归属比例,实际归属数量=计划数量×公司层面比例×个人层面比例[4] 考核流程与执行 - 考核每年一次,工作小组形成报告提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核结果[5] - 被考核对象可对结果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10个工作日内复核并终裁,考核记录保密存档[5] 附则与生效条件 - 本办法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若与法律法规冲突则以后者为准,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