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通知载明召集人、时间、地点、表决方式、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4] - 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3日在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园E座12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系统进行[4][5] - 召集程序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实际召开情况与通知内容一致[4][5] 出席人员构成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25名,代表股份95,948,167股(占总股本42.7019%),网络投票股东136名代表股份21,861,877股(占9.6882%)[5][6] - 合计161名股东参与表决,代表股份117,810,044股(占52.3901%),其中中小投资者148名代表股份23,135,025股(占10.2881%)[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6][7]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审议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16项,其中议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8] -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核心议案表决情况: - 议案1同意率99.9916%(中小投资者同意率99.9575%)[8] - 议案6同意率99.4592%(中小投资者同意率97.2461%)[10] - 议案7同意率92.1711%(中小投资者反对率39.8669%)[10] - 议案10同意率160.8291%(中小投资者同意率460.7543%)[11] -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现场与网络投票结果合并统计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7][8][14]
诺泰生物: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