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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动力: 黑龙江民情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决议召开,会议公告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编号:临2025-031号),载明会议日期、地点、投票方式、审议事项及股东登记办法 [1] - 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2日14时在公司新基地304会议室举行,董事长陈笠宝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5月22日15:00至5月23日15:00 [2] - 律师事务所确认股东大会召集、通知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2]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237,657,395股,占总股本50.47% [3] -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东142名,代表股份3,158,495股,占总股本0.67% [3] - 合计出席股东14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0,815,890股,出席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3] 股东大会表决程序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所有议案经逐项表决并由清点人当场公布结果 [3] - 议案11实施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议案8、议案9关联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3] - 律师事务所认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决议合法有效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