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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皮玻璃: 耀皮玻璃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核心内容 总则 - 制定本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险,确保资产安全,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5] - 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形式涵盖保证、抵押、质押等法律允许方式 [5] - 担保原则为平等、合法、审慎、互利、安全,严格控制风险,禁止为个人及无股权关系公司提供担保 [5] - 要求董事及高管审慎对待担保事项,并采取反担保措施(全资子公司除外),反担保需与担保金额相当 [5][6] 职责与审查 - 实行多层审核监督制度:财务部负责初审及日常管理,风险控制部监督内控执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合规复核及信息披露 [4] - 审核重点包括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融资项目效益、还款来源及是否为非全资子公司按股权比例担保 [4][10] - 子公司申请担保需提交担保计划,包含担保人、金额、用途、合作金融机构等详细信息 [6] - 禁止为财务状况恶化、存在重大纠纷或诉讼、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形的主体担保 [8][16] 审批权限与程序 - 所有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未经批准不得实施 [17] - 股东会审批情形包括: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关联方担保等 [21] - 关联担保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控股股东需提供反担保 [24] - 董事会审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2] 合同订立与日常监管 - 担保合同需书面订立,明确债权人、债务期限、担保范围等条款,并完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29][30] - 财务部建立担保台账并定期跟踪被担保人经营及财务变化,发现风险需及时上报 [31][33] - 被担保人逾期偿债时需启动追偿程序,破产情形下需申报债权行使追偿权 [34][35] 信息披露 - 担保事项需在上交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包括担保总额、占比及逾期情况 [37] - 被担保人未按期还款或出现破产等情形时需及时公告,错误披露需董事会补正说明 [38] 责任追究 - 违规担保或失职造成损失的,公司可追究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责任,要求赔偿 [40][41] - 因担保导致经济损失需及时止损并追责,董事会根据情节决定处分措施 [42][43] 附则 -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4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