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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川科技: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发布会议通知载明会议时间、地点、投票方式及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5] - 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2日在杭州市滨江区创智街500号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时段为9:15-9:25/9:30-11:30/13:00-15:00[5][6] - 律师认为会议召集人资格、通知内容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5][6] 出席人员构成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6名,代表股份228,745,458股(占总股本36.2820%),网络投票股东569名代表40,207,086股(6.3773%)[6][7] - 合计575名股东参与表决,代表股份268,952,544股(42.6593%),其中中小投资者570名代表40,207,086股[6][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出席人员资格经律师确认合法有效[7]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与通知内容一致,涉及11项议案均获通过[8][9][10][11][12][13][14][15] - 全部议案同意率超99.9%,最高达99.9281%(议案6),最低为99.7547%(议案11)[10][11][12][15] -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结果显示,其同意率普遍高于99.4%,仅议案11同意率98.3590%[10][11][12][15] - 关联股东在议案9、10中回避表决,涉及赵轶、长川投资等主体[14][15]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确认股东大会召集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治理准则》及交易所相关规则[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