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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升电子: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1日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及议程 [5] - 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2日在成都市天府新区现场召开,同步开放网络投票系统,现场会议出席股东仅2人代表400股(占比0.0002%),网络投票股东36人代表64,295,626股(占比38.2909%) [5][6] - 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实际召开情况与公告内容完全一致 [5] 股东出席及表决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38名,合计代表64,296,026股,占公司总股本167,913,545股的38.2911%,其中网络投票占比达99.9998% [6] - 14项议案均获高票通过,普通股平均赞成率99.93%,反对票最高出现在议案(12)达48,974股(0.0762%),无弃权票 [8][9][10] - 关联股东在涉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12)-(14)及董事薪酬议案(6)中依法回避表决 [7][8] 核心议案内容 - 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及年报披露,批准利润分配方案 [7] - 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确定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方案,授权银行综合授信及子公司担保 [7][8] - 修订公司章程涉及注册资本变更,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 [7][8] 法律合规性结论 -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确认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身份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要求 [5][6][12] -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未出现未公告议案或章程违规情形,决议文件由包涵、周勇律师签署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