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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创智能: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法定媒体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提前20日以上公告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 [2]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2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及互联网平台进行,时间覆盖9:15-11:30和13:00-15:00 [2] - 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审议事项与公告内容一致 [2][3] 出席人员与召集人资格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5人,代表表决权股份216,658,701股,占总股本44.4271% [3] - 网络投票股东147人,代表表决权股份4,475,702股 [3] - 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资格合法有效,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 [3] 表决程序与结果 - 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监票计票,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及互联网平台完成 [4] - 全部议案通过率超99.81%,反对票占比最高0.1709%,弃权票占比最高0.3586% [4][5][6][7] - 中小股东表决中,同意票占比最低91.5766%,反对票占比最高7.7764%,弃权票占比最高0.9148% [5][6][7] 法律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