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邦家居: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由董事会召集,并于会议召开前20日发布公告通知股东 [2] - 会议通知内容包括股东大会类型、召集人、投票方式、审议事项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2][3] - 会议实际召开时间、地点与公告一致,程序合法合规 [4] 出席会议人员及资格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或代理人共13人,网络投票股东404人,合计代表股份数量未披露 [4] - 其他参会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召集人资格符合法规要求 [4][5] 会议审议议案 - 共审议15项议案,包括年度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利润分配、续聘审计机构等 [5] - 其中第11项(未披露具体名称)和第15项为特别决议议案,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5][6] - 议案内容与董事会、监事会此前决议公告一致,合法有效 [6] 表决结果分析 -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同意票比例普遍高于99.45%,反对票最高占比0.4885%(委托理财议案) [7][8][9][10] - 中小投资者对利润分配方案支持率达99.5214%,对委托理财议案支持率较低(97.9952%) [8][10] - 关联交易类议案经回避表决后通过率仍超99.35%,显示关联方控制力较强 [13][15][16] 法律程序合规性结论 - 律师认为会议召集程序、出席资格、提案内容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