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森制药: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大会由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3] -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前20日披露会议时间、地点、议案等关键信息 [3] - 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以现场+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重庆华森制药办公楼9层会议室,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 [3][4] 参会人员构成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6名,网络投票有效参与股东100名,合计代表股份1,487,692股(占公司总股本0.3563%) [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参会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5]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全部议案均获高比例通过,最高同意率达99.9917%(321,950,846股),最低反对率仅0.0018%(5,900股) [6][7][9] - 中小股东表决中,最高同意率达98.1999%(1,461,992股),最低同意率为73.5983%(1,095,726股) [10][14] - 关联交易议案中关联股东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同意率达99.9830%(177,030,867股) [9] 法律程序合规性 -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确认会议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表决机制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要求 [17] - 股东大会决议被认定为合法有效,未出现临时提案、否决议案或程序瑕疵情形 [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