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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阿股份: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于2025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巨潮资讯网站公告会议通知,内容包括时间、地点、方式、议案及股权登记事项 [2]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朝阳前街9号1301会议室召开,时间地点与公告一致 [2]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系统进行,时间分别为2025年5月21日9:15-15:00及9:15-15:00任意时间 [2] 参会人员资格与构成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883名,代表股份414,320,4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9.7181% [3] - 现场参会股东4名,代表股份400,538,240股(占比28.7295%),均为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 [3] - 网络投票股东879名,代表股份13,782,222股(占比0.9886%),身份由验证机构确认 [3][4] 表决程序与结果 - 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共同监督计票,主持人现场宣布结果 [4] - 网络投票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与现场投票合并统计后确定最终表决结果 [4] - 议案表决中最高同意率达99.9731%(412,058,802股),最低弃权率0.0269%(111,300股) [4][5] 法律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7] - 召集人资格及参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4] - 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