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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东医疗: 《公司章程》(2025年第二次修订本)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Beijing Wandong Medical Technology Co, Ltd [4] - 公司成立于1997年5月12日,注册地址为北京朝阳区酒仙桥东路9号院3号楼 [2][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3,061,058元,实收股本总面值等于注册资本 [6] - 公司营业期限为50年 [7] -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代表公司执行事务 [8] 股份结构 - 公司股份总数703,061,058股,均为普通股,无其他类别股 [20] - 公司成立时首次发行内资股1500万股,于1997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3] - 公司股份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类别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16]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押权标的 [2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权利,可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文件 [35] - 股东可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38][3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43] - 控股股东质押股份时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经营稳定 [44] 董事会架构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 [120] -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 [122] - 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连任不得超过六年 [142][146]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股东会筹备等工作,由董事会聘任 [149][152] 经营情况 - 公司经营范围为医疗器械制造与销售、技术咨询与服务等 [13] - 经营宗旨为开发高科技医疗器械,建设国内最大医疗设备供应基地 [12] - 董事会可授权总裁在1000万元预算内运用公司资金开展日常经营 [125] - 公司重大资产交易需经股东会批准,标准为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 [17] 公司治理机制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53]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83] - 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应回避表决 [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