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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创精密: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3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明确会议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并详细列明参会方式、审议事项等内容 [2] - 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同步进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平台(9:15-15:00)和互联网投票平台(9:15-15:00)实施 [3] - 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2][3]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05人,代表股份176,790,990股,占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509% [4] -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视为有效,未发现资格瑕疵 [4] 议案表决结果 高通过率议案(赞成率>99.95%) -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获99.9590%同意票 [5] -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获99.9590%同意票 [5]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获99.9648%同意票 [6]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获99.9707%同意票,中小投资者赞成率99.7929% [6] - 《2025年度监事薪酬议案》获99.9549%同意票 [9] 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获非关联股东99.9383%赞成票,中小投资者赞成率99.7212% [6][7] - 《2025年度董事薪酬议案》获非关联股东99.9286%赞成票,中小投资者赞成率99.6775% [8][9] 特别决议事项 - 《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以特别决议通过,获出席会议股东2/3以上同意(99.9544%赞成票),中小投资者赞成率99.6775% [7]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事务所确认股东大会召集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