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八菱: 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核查意见 -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1] - 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6种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 - 激励对象包括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与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务关系 [2]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大股东及其关联人 [2] 激励计划实施细节 - 监事会同意以2025年5月19日为首次授予日 [2] - 向108名激励对象授予850万份股票期权 [2] - 行权价格为5.5元/份 [2] - 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