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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行: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9日审议通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并于4月10日发布通知后因会议统筹安排于4月23日刊载延期公告 [2] - 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孙继胜于2025年5月5日提出临时提案公司于5月7日发布增加临时提案公告并于5月9日刊载更正补充公告更新议案名称 [3] - 公司董事会取消选举杜惟毅为独立董事议案并于2025年5月15日刊载取消部分子议案公告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及议程安排 [4]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共13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3,527,0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0.82% [5] - 现场参会股东6名代表股份37,051,596股占比17.98%网络投票参会股东129名代表股份26,475,356股占比12.85% [5]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均符合资格要求 [5] 表决程序与结果 - 会议对13项议案进行表决关联股东孙继胜及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6] - 议案1表决结果:同意31,496,172股占比99.71%反对921,994股占比2.84% [6] - 议案2至8表决结果:同意32,414,839股占比99.99%弃权2,400股占比0.01% [6][7] - 议案9表决结果:同意31,485,172股占比99.71%弃权2,400股占比0.01% [7] - 议案10至12表决结果:同意32,414,839股占比99.99%弃权2,400股占比0.01% [7][8] - 议案13表决结果:同意32,403,839股占比99.99%弃权2,400股占比0.01% [8] - 累积投票制议案中董事选举议案同意票数范围60,091,616股至60,306,915股监事选举议案同意票数均为60,021,693股左右 [9] 法律结论 -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0] - 会议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