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14:30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四楼406会议室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系统进行 具体时间为交易时段9:15-9:25、9:30-11:30及13:00-15:00 [1] -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1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6,630,011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达52.8275% [1][2] - 现场参会股东2人 网络投票股东49人 代表股份24,348,500股 占比13.3113% [2] 中小股东参与情况 - 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共48人 代表股份564,300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仅0.3085% [2] - 中小股东定义为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外的其他股东 [2] 提案表决总体结果 - 全部提案均获得通过 最高同意比例达99.8931%(提案一) 最低同意比例为99.8021%(提案六) [2][3][4][5][6] - 总体反对票比例最高为0.4645%(提案五) 弃权票比例最高为0.0903%(提案三、四、七) [3][4][5][6][7] - 特别表决事项(提案七)获得超过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 中小股东表决特点 - 中小股东对提案三、四、七反对比例较高 分别达15.4705%(提案三、四)和13.6098%(提案七) [3][4][5] - 提案五反对比例达20.0425% 为所有提案中中小股东反对率最高 [5] - 中小股东弃权比例在提案四、五、六中均超过13% 最高达15.4705% [4][5][6] 关联股东回避情况 - 提案六涉及关联股东马礼斌及其一致行动人马瑜霖回避表决 [6] - 提案七、八涉及关联股东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7][8] - 回避表决后提案七同意比例仍达99.8438% [7][8] 会议合规性 -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要求 [1][8] - 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 确认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 [8]
皮阿诺: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