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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泰B股: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9日15点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泰大厦会议中心召开现场会议 由董事杨嘉林主持 [2]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至15:00 [2][3]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2][4] 出席会议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总股份数为2,191,791,289股 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8239% [3] - 现场出席股东代表股份1,600,000,000股 占比54.61% [3] - 网络投票股东106名 代表股份5,202,974股 占比0.1776% [4] - 出席人员包括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代表 [4] 表决程序与结果 -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 - 计票工作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律师共同负责 现场公布表决结果 [4] - 第5-8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 [5] - 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普通决议议案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 [5] 审议通过议案 - 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等11项议案 [6] - 重要议案包括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为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提供担保预计 [6] - 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议案 [6] - 批准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煤制油示范项目复工议案 [6]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5] -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程序规范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