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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达莱: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9日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地点为南昌市新建区长堎大道459号 由董事长陶琨主持 [2] - 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时间为交易时段9:15-11:30及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时间为9:15-15:00 [2] - 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公告于规定媒体披露 [1][2] 参会人员构成 - 现场参会股东及代理人共8人 代表7名股东 持股3,438,281股 占总股本1.2458% [2] - 网络投票股东79人 持股137,283,281股 占总股本49.7403% [3] -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管出席 律师列席会议 参会人员资格符合规定 [3] 议案表决情况 - 审议通过7项议案包括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董事薪酬确认及监事薪酬确认 [3] - 议案6涉及关联交易 股东陶琨、周荣忠回避表决 [4] - 所有议案同意票比例均超过99.6% 其中利润分配议案同意140,160,919股(99.9574%) 反对58,105股(0.0414%) 弃权200股(0.0001%) [4] 中小股东表决细节 - 对利润分配议案 中小股东同意3,142,419股(84.8600%) 反对544,075股(14.6926%) 弃权16,568股(0.4474%) [4] - 对董事薪酬议案 中小股东同意3,077,061股(83.0950%) 反对589,438股(15.9176%) 弃权36,563股(0.9874%) [5] - 表决程序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共同监票 网络投票数据由上交所信息网络公司提供 [3][4]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参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5] -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决议具有法律效力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