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城地香江: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通过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授权事项背景 -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通过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系为简化股权融资决策流程而履行的必要程序 与已披露的定向发行计划无关 [1] 授权具体内容 - 授权董事会确认公司是否符合简易程序发行条件 需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进行自查论证 [2] - 发行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元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 发行数量不超过股本总额的30% [2] - 采用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发行对象包括符合证监会规定的35名以内机构投资者及合法投资组织 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 [3] - 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 锁定期为6个月(特定情形下18个月) [3] - 募集资金将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需符合监管部门对资金用途及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规定 [4] - 发行股票将在上交所主板上市 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5] - 授权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5] 董事会办理权限 - 授权董事会全权制定并调整发行方案 包括发行时机/数量/价格/对象/募资规模等具体事宜 [5] - 董事会可办理募集资金使用及投资项目调整 根据实际进度和资金情况灵活安排 [5] - 授权董事会处理发行申报材料制作/递交/披露 签署认购协议及募集资金相关合同文件 [5] - 董事会可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新增股份的登记锁定上市事宜 [5] - 授权根据政策变化调整发行方案 聘请中介机构 并在不可抗力情形下决定延期或终止发行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