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于2025年4月29日通过《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召集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4] - 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由董事长谭岳鑫主持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时间分别为9:15-9:25/9:30-11:30/13:00-15:00及9:15-15:00 [5] - 会议通知提前15日公告 召开时间地点及内容与公告一致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4][5] 出席会议人员构成 - 出席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32名 代表股份62,173,488股 占公司总股本33.5155% [5] - 现场出席股东代表股份9,443,312股 占总股本5.0906% 经查验股东身份及授权文件均有效 [5]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出席 召集人及与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5][6] 议案表决结果 -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同意票比例均超90% 其中第一项议案同意56,441,160股(占有效表决权90.75%)反对578,328股(0.93%)弃权154,000股(0.25%) [7]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显示分歧 第一项议案同意票占中小股东表决权55.75% 反对票39.79% 弃权票4.46% [7] - 第六项议案中小股东反对比例较高 同意票55.57% 反对票38.87% 弃权票5.56% [10] - 第七项议案中小股东弃权比例达9.85% 同意票55.74% 反对票34.41% [11]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1][12] - 法律意见书将作为法定文件随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12]
*ST兰黄: 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