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时电价机制调整的公告
分时电价机制调整主要内容 - 夏季峰平谷时长调整为10、8、6小时,春秋季峰平谷时长为7小时[1] - 尖峰电价时长由2小时延长至3小时[1] - 建立灵活尖峰电价机制,其他月份连续三日最高气温≥35℃时第三日启动尖峰电价[1] - 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分时电价[1] 对公司经营影响 - 全年低谷时长增加180小时,平段时长减少180小时[1] - 180小时高峰时段从用电价格较高的春秋季调整至价格较低的夏季[1] - 工商业用户可能调整生产计划,导致全年销售均价下降[1] - 初步测算2025年电力业务收益减少约850万元[1][2] 政策执行安排 - 调整政策自2025年5月1日起执行[1] - 最终影响金额以2025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