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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精工: 监事会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 - 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金额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2] - 调整后的方案合理且切实可行 [2]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 - 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 - 修订后的预案符合市场现状和公司实际情况 [2]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 公司修订后的论证分析报告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 [3] - 修订内容公平合理且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3]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 [3] - 资金使用安排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3] 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 公司修订后的摊薄即期回报和填补措施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3] - 相关承诺内容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3] 监事会总体意见 - 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调整后的发行方案推进相关工作 [5] - 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且未损害股东权益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