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6日通过《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公告股东大会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及参会对象 [2] - 2025年5月13日发布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会议最终于5月16日14:00在南宁国海大厦举行,由董事长王海河主持,流程与公告一致 [2][3]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时间为5月16日9:15-15:00,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3] 参会人员与表决权分布 - 现场出席股东代表股份1,825,788,2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897% [3] - 网络投票股东701人,代表股份501,143,377股,占比7.8473%,合计出席股份占比36.4370% [3]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参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3] 审议议案及表决结果 - 共审议9项议案,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内容与通知一致 [4][5] -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同意票占比均超99.7%,其中《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率99.7380% [5][6] - 利润分配方案获中小股东97.5932%支持,反对票占比2.2259% [9][10] - 自有资金证券投资业务规模议案同意率99.7230%,独立董事述职及高管薪酬说明同步听取 [10] 法律程序有效性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1] - 召集人资格(第十届董事会)及出席人员资格经律师验证无异议 [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