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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行: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3][6] - 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实际时间、地点及审议议案与公告内容完全一致[4] - 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至15:00[4] 出席人员构成 - 现场及网络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09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110,098,432股,占公司总表决权股份64.1253%[5] - 出席人员包括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律师,部分高管列席会议[5] -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系统验证机构确认,未进行人工核查[6]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议案通过率超99.97%,反对票比例最高为0.5053%(A股股东对特定议案)[7][9] - 关键议案如执行董事选举中,顾建忠以99.4869%同意票当选[9] - 中小投资者表决数据单独列示,最高反对比例为0.5053%[9] 法律程序合规性 - 律师确认会议全程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及2025修订版《股东会规则》要求[10] - 表决统计合并现场与网络投票结果,计票过程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共同监督[6] - 文件审查涵盖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司章程等原始材料[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