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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沃斯: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5月)

总经理工作细则总则 - 制定本细则旨在规范科沃斯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确保依法履职,依据包括《公司法》及公司章程[1][3] - 总经理及其他高管需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规定[3] - 高管任职资格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要求[1] 高级管理人员义务 - 忠实义务:禁止收受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资金、违规担保、自我交易、谋取商业机会、私收佣金、泄露秘密等10项具体条款[3] - 勤勉义务:要求谨慎行使职权、公平对待股东、及时了解经营状况、配合审计委员会工作等5项内容[3][5] - 违反忠实义务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需赔偿[2] 总经理职权范围 -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任期3年可连任,对董事会负责[5] - 核心职权包括主持生产经营、实施年度计划、拟定管理制度、提请聘任副总和财务负责人等8项[5][8] - 总经理可列席董事会但无表决权(非董事情况下)[4][7] - 职权代行顺序为总经理指定高管→董事会指定高管[9] 副总经理职权 - 设若干副总经理,职责为协助总经理处理分管事务[10] - 总经理可分类授权副总经理主管事项,副总需向总经理汇报[11] 总经理办公会议 - 是总经理行使职权的主要形式,可形成决议或指令[12] - 由总经理召集主持(或指定代理人),参会人员包括副总、财务总监、董秘等高管[13][14] - 需立即召开的情形包括董事会要求、重大突发事件等4类[16] 资金与合同权限 - 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经营开支、风险投资及资金资产运用[17] - 财务部门需配合提供资料支持总经理决策[18] 报告制度 - 总经理需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年度计划实施、重大合同执行、资金运作等事项[19]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可要求专项工作报告[20] - 董事会闭会期间需向董事长汇报日常工作[21] 附则条款 - 高管可提前辞职,程序按聘任合同执行[22] - 细则术语与公司章程保持一致,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24][26]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