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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沃斯: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5月)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依据《股票上市规则》自行判断信息披露暂缓、豁免情形,无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 [1][3]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范围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可依法豁免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需履行保密义务,不得以涉密为由进行业务宣传 [2][4] - 属于商业敏感信息或商业秘密的信息,若披露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或投资者利益,可暂缓或豁免披露 [2][6] - 商业秘密包括核心技术信息、公司经营信息及客户供应商信息等,披露可能损害公司或他人利益 [6]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内部管理 - 公司需严格控制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的知情人范围,防止信息泄露 [3][9] -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需由董事会秘书登记,并经董事长签字确认,存档保管 [4][10] - 董事会秘书需在2个交易日内审核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申请,符合条件的提交董事长审批 [4][11]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后续处理 - 若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被泄露或市场出现传闻,公司需及时披露 [5][12] - 公司有权追究违规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违反保密规定或受到监管处分人员的责任 [5][13] 附则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6][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