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林股份: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6日通过《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及网络投票安排 [5] - 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14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王江林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同步进行,时间覆盖9:15-15:00 [5][6] - 实际召开情况与通知完全一致,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 [6][7] 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 出席股东包括2025年5月12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见证律师 [7]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代表股份数未披露具体数据,网络投票股东86名代表295,040股,合计出席股东92名代表104,833,9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838% [7] - 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资格经律师核查合法有效 [8][9] 表决程序与结果 - 采用现场+网络投票方式,计票过程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监督,网络投票数据由上证所信息公司提供 [9][10] - 审议通过12项议案,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年报、利润分配、授信额度、担保额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取消监事会及修订章程、董监高薪酬方案等 [10][12] - 重大议案需三分之二表决权通过,其余过半数通过,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10][11]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认定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