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欣药业: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股东股份转让终止 - 罗欣药业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得怡成都、得怡欣华、得怡健康、得盛健康与康祺基金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终止 [1] - 原计划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 [1] - 终止原因是触发《股份转让协议》第8.3条相关约定 [1] - 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1] - 终止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1] - 终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1]
股东股份转让终止 - 罗欣药业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得怡成都、得怡欣华、得怡健康、得盛健康与康祺基金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终止 [1] - 原计划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 [1] - 终止原因是触发《股份转让协议》第8.3条相关约定 [1] - 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1] - 终止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1] - 终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