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两财经 | 科技部证监会等七部门:设立“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政策核心目标 - 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1] - 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别是未来产业 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 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1] 创业投资引导与资金来源 - 设立"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发挥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 [1] - 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股权投资试点范围扩大到18个城市所在省份 支持保险资金参与试点 [1] - 支持创业投资机构、产业投资机构发债融资 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1] - 鼓励社保基金会开展股权基金投资 支持科技创新 [1] - 支持保险资金按市场化原则参与创业投资 推进长期投资改革试点 [1] - 引导理财公司、信托公司等依法依规参与创业投资 [1] 国有创投管理与考核机制 - 优化国有创业投资考核评价机制 健全符合行业特点的国有资本出资、考核、容错和退出政策机制 [2] - 对国资创业投资机构按照整个基金生命周期进行考核 引导国有资本成为长期资本、耐心资本 [2] - 带动地方国有资本和其他行业国有资本参照执行 [2] 创业投资退出渠道 - 评估北京、上海、广东等区域性股权市场私募股权基金份额转让试点成效 优化份额转让业务流程和定价机制 [2] - 开展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实物分配股票试点 允许将持有上市公司股票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向投资者分配 [2] - 鼓励发展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