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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筑股份: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股东大会届次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1] - 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2] - 现场会议地点设在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324会议室[2] - 网络投票时间分为两个时段: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时间为同日9:15-15:00[1][2] 会议审议事项 - 主要议案包括: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申请保函/票据质押额度、与皖江金租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为子公司相关交易提供担保[3] - 特别决议事项涉及提案8.00,逐项表决事项涉及提案9.00[5] - 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4] - 独立董事罗珉、江涛、罗哲将在股东大会进行述职[4] 参会登记要求 - 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材料,自然人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5] - 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登记,需在2025年5月13日前完成,不接受电话登记[5] - 登记材料需包含《股东参会登记表》,且现场参会需携带证件原件[5][10] 网络投票操作 - 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6] - 互联网投票需提前办理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认证[7] - 投票规则明确总议案与具体提案的优先表决顺序[7] 授权委托机制 - 委托书需明确对每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未作指示的由受托人自主决定[9] - 法人股东委托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自然人委托需本人签字[9] - 委托文件需包含委托人持股信息及受托人身份证明[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