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2,803,592股,发行价格为13.3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7,999,917.28元[1] -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759,785.06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17,240,132.22元[1] - 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0月到位,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31,349,109.07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30,000,000元[2] - 累计利息收入4,937,710.02元,累计手续费支出20,778.66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60,807,954.51元[2]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6,984.51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6]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 - 2022年8月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仿制药研发平台"中18个化药仿制药项目,剩余资金转投"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3] - 终止"甘肃(岷县)陇药产地加工项目",剩余资金转投"皖药产地加工项目"和"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3] - 2023年9月将多置换的25,770,000.00元及利息83,212.40元退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5] 项目延期情况 - "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8月[5] - "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先延期至2024年10月,后再次延期至2025年10月[5][6]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 -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7] - 该计划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7] 监管合规情况 - 本次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相关规定[8] - 监事会认为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8] - 保荐机构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9]
珍宝岛: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