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股票交易自查期间相关机构及人员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交易基本情况 - 淮河能源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淮南矿业持有的电力集团89.30%股权 [1][4] - 交易完成后电力集团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5] 内幕知情人核查范围与期间 - 核查范围包括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5] - 核查期间为2024年6月16日至2025年4月21日 [5] 相关自然人股票交易情况 - 董事杨运泽配偶吴秀云在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 [5] - 职工监事赵扬父亲赵强在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 [8] - 自然人袁刚在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 [10] - 所有相关自然人均声明交易基于独立判断且未利用内幕信息 [6][9][10] 相关机构股票交易情况 -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在自查期间累计买入78,551,656股,累计卖出79,539,796股 [11] - 期末持股数为781,633股 [11] - 中信证券声明交易属于正常业务活动且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11] 核查结论 - 经核查相关主体股票交易行为不属于内幕交易 [11] - 交易行为对本次重组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