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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泰: 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决议 - 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于2025年5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全体9名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申请议案 [1] 其他风险警示实施背景 - 因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公司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 股票自2024年5月21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证券简称变更为ST中泰 涨跌幅限制为5% [1] 申请撤销风险警示依据 - 控股股东已将占用本金及利息全额归还公司 [2] - 公司已完成2020-2022年度财务报表追溯重述 并于2024年4月24日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及专项审核报告 [2] - 2024年度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均获标准无保留意见 于2025年3月15日披露 [2] - 自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之日起已满12个月 触发撤销条件 [2] - 经自查不存在《上市规则》第九章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 申请安排 - 定于2025年5月16日正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申请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