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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田股份: 北京市鑫河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 现场会议地点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城西西路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 列明了会议时间、地点、方式及召集人和股权登记日等事项 [2] - 网络投票时间安排为: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时段为9:15-9:25,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投票平台时段为9:15-15:00 [2] 出席会议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及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34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62,640,481股 占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的31.8364% [3] - 出席会议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鑫河律师事务所律师 [3] - 股东资格合法性由召集人和律师事务所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验证 [3] 审议议案内容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21项议案 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等 [4] - 特别决议方式通过的议案包括: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原材料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 [4] - 实行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包括: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 表决程序与结果 - 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 现场会议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律师共同进行计票和监票 网络投票结果与现场投票合并统计 [3] - 会议未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3] - 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3][4] 法律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4] -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4] - 法律意见书由北京市鑫河律师事务所出具 一式三份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