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基本信息 -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05月13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时间为2025年05月13日上午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05月13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4][5] 参会人员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7人 代表股份150,632,6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1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 代表股份150,000,000股 占股份总数的75.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1人 代表股份632,600股 占股份总数的0.3163% [5] - 中小股东共计85人 代表股份27,630,6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1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 代表股份26,998,000股 占股份总数的13.499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1人 代表股份632,600股 占股份总数的0.3163% [6] - 公司全体董事 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聘任律师列席了会议 [6] 议案表决结果 - 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同意票比例均超过99.8% 其中《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150,387,300股 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0% 反对191,100股 占0.1269% 弃权54,200股 占0.0360% [9] - 中小股东对各项议案的支持率均超过99% 其中对《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27,385,300股 占出席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22% 反对191,100股 占0.6916% 弃权54,200股 占0.1962% [9] - 所有议案内容均不涉及回避表决 [9][10][11][12][13][14][15][16] 法律意见结论 -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3][4][8] - 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6][8][16] - 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 有效 [16]
风光股份: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