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欣药业: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2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255弄4号前滩世贸中心一期A栋7层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刘振腾主持 [3][4]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9:15-15:00 [3] - 会议实际时间、地点、方式及审议议案与《股东大会通知》及变更公告一致 [3]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2,426,4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368% [4] -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共16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5,315,4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048% [5] - 中小投资者共16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012,8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58% [5] - 总计出席股东17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7,741,920股 [5] 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 所有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最高反对票占比0.4128%,最高弃权票占比0.1051% [6][7][8][9][10][11][12] - 中小投资者对各项议案的支持率普遍在95%以上,最高达96.5811% [8][10][11][12] - 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3] - 出席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5][6] -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