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2] - 现场会议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二路副71号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3] 出席会议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1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4,633,041股 占公司总股本31.7436% [4] - 网络投票股东163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8,635,883股 占公司总股本28.2591% [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会议 [4] 议案审议情况 - 会议审议议案均由董事会、监事会提出 内容与会议通知完全一致 未出现临时提案或议案修改情形 [5] - 前九项议案均以高票通过 同意比例均超过99.79% 其中六项议案同意比例超过99.92% [5][6][7] - 第十项议案未获通过 同意股份44,946,985股 占比43.5257% 未达到普通决议要求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9] - 第十一项议案未获通过 同意比例未达特别决议要求的三分之二以上标准 [1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中小股东在前九项议案中表现出高度认同 同意比例普遍超过99.64% [7][8] - 在未通过的两项议案中 中小股东同意比例分别为88.1680%和86.7986% 反对比例分别为6.7329%和7.5864% [9][10] - 第十项议案出现5.0866%的弃权票 第十一项议案弃权比例为5.6150% [8][10]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事务所确认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完全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11] - 股东大会表决结果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11]
瑞联新材: 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