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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尔科技: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 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 - 现场会议地点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社区顺宏路1号办公楼8层会议室 [2]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交易时间段为9:15-9:25 9:30-11:30及13:00-15:00 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15-15:00 [2] 股东出席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5名 持有公司股份100,640,51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910% [3] - 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股东共15人 持有公司股份418,7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5% [4] - 出席人员包括公司董事 监事 董事会秘书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 [4] 议案表决结果 - 多项议案获得高票通过 同意票数达100,635,517股 占比99.9950% 反对0股 弃权5,000股占比0.0050% [5][6]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显示 其中一项议案同意比例达99.6848% 弃权比例0.3152% [6] - 另一项议案中小股东同意比例80.7737% 弃权比例19.2263% [7] - 特定议案表决同意比例99.0982% 反对比例0.1422% 弃权比例0.7596% [7] 法律合规性 - 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2] - 出席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4] -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