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源电气: 监事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书面审核意见
发行合规性 - 公司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全部法定条件和资格要求 [1] - 发行方案及论证分析报告完全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1] 募集资金运用 - 编制了详细的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资金投向符合国家政策法规要求 [1] - 募集资金使用规划与公司未来战略高度契合 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1] 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 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 期间未进行任何形式的再融资 [1] - 本次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报告 也无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1] 股东权益保护 - 公司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进行了专项分析并制定填补回报措施 [1] - 相关责任主体已就填补回报措施作出正式承诺 [1] - 制定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健全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 [1] 授权与审批程序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1] - 发行方案需经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并报深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