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判决结果 -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改判金某公司停止侵害恒某公司植物新品种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5354.7万元创下我国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判赔金额新高[1][3] - 二审法院认定金某公司故意侵权且侵权情节严重包括侵权生产行为持续五年侵权生产面积达8243.4亩最终适用1倍惩罚性赔偿判赔经济损失5334.7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20万元[3] - 判决明确了停止侵害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以及迟延履行金等确保判决得到及时全面执行[5][6] 案件争议焦点 - 主要争议在于被诉侵权的七个杂交玉米品种的亲本与授权品种"NP01154"是否具备同一性特别是运用分子标记法认定品种同一性时扩大位点加测的条件及加测结果的证明力问题[4] - 一审法院采信金某公司提交的2994号测试报告认定被诉侵权品种与授权品种为不同品种驳回恒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2] - 二审法院认为2994号测试报告加测位点不符合相关司法解释和检测标准要求不具有证明力认定金某公司构成侵权[3] 司法保护意义 - 本案传递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鲜明司法导向对解决类似纠纷具有重要参考意义[5] - 判决彰显了我国司法对中外权利人植物新品种权的平等保护体现了法律适用的一视同仁[6] - 最高法知产法庭成立六年来共受理植物新品种二审案件659件审结544件2024年品种权人胜诉率达90%[8] 行业影响 - 案件判决提振了种业企业持续投入科研育种的积极性被视为整个种业行业的胜利[6] - 2019年至2024年全国法院新收涉植物新品种权一审民事案件3100件2024年新收一审案件887件同比增长32.6%是2017-2018年年均收案的5.5倍[7] - 最高法知产法庭通过司法解释典型案例发布惩罚性赔偿适用等措施不断加大育种创新主体保护力度[8]
品种权说明书背后,有判决书守护
人民网·2025-04-27 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