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情况 - 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8人,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2][3]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等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孙茂林、李明回避表决,最终同意6票 [4] - 八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同日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5人,全票通过相同议案 [9] 回购注销原因及细节 - 因2024年度业绩未达标(扣非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4%,营业利润增长率-27.89%),且24名激励对象组织异动、2名个人异动,需回购注销剩余全部19,013,650股限制性股票 [23] - 回购分为三类:业绩未达标部分(17,523,736股)按授予价与市价孰低回购;组织异动部分(713,485股)按授予价加利息回购;个人异动部分(57,222股)按授予价与市价孰低回购 [23][24] - 回购价格经多次调整:初始授予价3.35元/股,因分红调整为3.25元/股(2021年)、3.17元/股(2023年)、3.14元/股(2024年),2025年可能进一步调整 [24][25][26] 股权激励计划历史执行 - 2021年8月启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初始授予6,490.18万股,后因业绩未达标及激励对象异动多次部分回购注销 [14][15][16][17][18] - 截至2024年9月,激励对象从最初缩减至337名,剩余股票19,013,650股;本次回购后计划将终止 [20][21] 财务及运营影响 - 回购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预计总股本从7,773,981,020股减少19,013,650股,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27][28][29] - 监事会认为回购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 [30] 后续程序 -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债权人通知、章程修订、工商变更及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32][33] - 律师确认当前程序合规,但需补充信息披露及股东大会批准 [31][32]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