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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暂行规定》、解释第17号及解释第18号的新会计政策 涉及数据资源会计处理、负债流动性划分、供应商融资披露及售后租回交易计量方式 [1][2][3][4] - 执行《暂行规定》规范数据资源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的会计处理 采用未来适用法 此前费用化支出不再调整 未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 - 解释第17号明确流动负债划分标准 要求供应商融资安排披露 并规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租赁负债后续计量不得确认使用权相关利得或损失 需追溯调整 [2][3][4] - 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量保证预计负债计入营业成本科目 原计入销售费用的需追溯调整 公司自2024年度起执行 [4] 董事会决议与公司治理 - 董事会审议通过24项议案 包括2024年度总经理及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利润分配、年度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2025年财务预算等 [10][11][21][23][26][30][32]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30元(含税) 总股本401,000,000股 合计派现252,630,000元 占归母净利润30.08% [23] - 公司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涉及林德叉车等9家关联方 交易包括销售商品、采购货物及接受劳务等 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格 [34][79][83][85][102] - 董事会通过2025年度董事及高管薪酬计划、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及投资设立泰国子公司等议案 [46][49][52][58][60][65] 关联交易详情 - 关联方林德叉车持股公司3.96% 董事Quek Ching Pong任其董事长 2025年预计向其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金额100,000万元 [85][83] - 其他关联方包括GTM Company、杭州中力机械设备、力和盛智能、旭力智能、睿芯行、科钛机器人、深圳有光图像及THORO INC等 均与公司存在股权或管理关系 [85][89][91][94][96][98][100][105] -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与预计差异属正常经营调整 未超总经理办公会权限 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83] - 关联交易履约能力有保障 定价公允 不会对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101][10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