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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增加增持主体及其获得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增持计划概况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上海晨暨鑫原计划于2024年8月30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增持公司股份300万股至319万股,占总股本1.4903%至1.5847% [1] -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海晨暨鑫已累计增持1,012,700股(占总股本0.5031%),投入资金13,698,705.27元 [2] - 2025年4月22日新增上海博强作为共同增持主体,该公司为实控人一致行动人 [3] 增持主体股权结构 - 上海博强直接持有公司21,517,700股(占总股本10.69%),并通过滨州嘉博银商贸间接控制1,520,000股(占总股本0.76%) [3] - 增持计划除增加主体外,原定增持数量、实施期限及交易方式均保持不变 [3] 增持资金安排 - 上海博强获中信银行南昌分行专项贷款承诺,最高额度2,390万元(23,900,000元),期限3年,资金用途限定为增持公司股票 [4] - 贷款发放需满足正式合同签署及约定条件 [4] 增持主体承诺事项 - 上海晨暨鑫与上海博强承诺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股份 [7] - 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失去上市条件,不会改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状况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