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努力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中国环境报·2025-04-24 01:35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 - 2024年完成国家下达的9项约束性指标任务[2] - 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9.1%,细颗粒物浓度为20.5微克/立方米[3] - 地表水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93.6%、劣Ⅴ类水体比例为1%,六大水系出境跨界断面水质100%达标[3] - 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2.72%[3] 重点区域保护与污染治理 - 洱海水质保持优良,滇池水质持续保持Ⅳ类,赤水河(云南段)出境跨界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Ⅱ类[3] - 杞麓湖国控断面水质2024年12月实现脱劣并持续巩固[3] - 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由2020年的27%提升至57%[4] - 累计完成325个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整治,完成率达99.4%[4] - 移交各州(市)的296个磷石膏污染防治问题已整治完成279个[4] 环保督察整改与执法监管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的3143件群众举报件已办结2902件,办结率达92.33%[3] - 国家移交的96个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完成整改83个[3] - 全省依法办理轻微违法免予处罚企业528家,免罚金额7289.34万元[10] - 2024年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324起,同比增长29%[11] 环境治理能力建设 - 完成7个国家级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129个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建设和420个生态样地监测[10] - 严肃查处19家存在问题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发云南智慧环保APP[10] - 与清华大学建立绿色流域和高质量发展创新协同生态环境科技合作机制[10] - 磷石膏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关键技术纳入云南省首批重大技术攻关项目[10] 生态价值实现与绿色发展 - 出台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划定1178个管控单元[7] - 为175个重大项目开展现场指导服务,对163个项目的绩效评价开展现场督导帮扶[7] - 完成重点高原湖泊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纳入全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与评价体系[7] - 省内发电行业重点企业碳排放市场配额履约完成率为100%,完成175家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8] 2025年重点工作规划 - 聚焦洱海保护治理、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滇池沿岸违规违建整治等重点工作[12] - 全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问题整改[12] - 统筹推进杞麓湖和异龙湖脱劣攻坚、磷石膏综合治理两大重难点任务[12] - 将加快推进碳资源优势转化作为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的重要途径[13] - 服务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