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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920,159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01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6.59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133,651.71元 资金于2025年2月7日全部到位 [1] - 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 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5CDAS1B0024 [1] 募投项目概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龙泉驿区100MW/2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新型储能示范项目" 实施主体为控股子公司四川乐晟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2][3] - 项目通过增资及借款形式实施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4,000万元增资并提供不超过15,213.37万元借款 [4] - 增资价格为1.00元/股 增资后乐晟科技注册资本增至5,000万元 [4] 增资与借款安排 - 借款期限15年 利率参照五年期以上LPR确定 可提前偿还 [4] - 另一股东晟天新能源放弃同比例增资权利 增资后公司直接持股比例由60%提升至92% 并通过晟天新能源间接持股1.73% [5][7] - 公司对乐晟科技拥有实际控制权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由公司提名 [7] 审议程序履行 - 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10][17][18] -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均发表同意意见 [11][12][14] - 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 资金管理措施 - 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确保资金监管有效实施 [2][9] - 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及上交所相关监管要求 [9][12] - 募集资金到位后存放于乐晟科技专项账户 [9] 自筹资金置换 -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5,155,431.66元 [24][26] -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4,940,431.66元 置换发行费用215,000元 [28] - 置换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并获得会计师专项鉴证及保荐机构无异议意见 [28][30][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