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回购审批与方案内容 -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及4月22日分别通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回购方案 使用自有资金回购股份 金额范围1亿至2亿元人民币 回购价格上限11.98元/股 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后12个月内 [1] - 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不超过500万股)及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价格上限因利润分配调整为11.58元/股 资金来源调整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专项贷款) [2] 回购实施情况 - 2024年5月27日首次实施回购 2025年4月3日完成回购 累计回购2584.93万股 占总股本1.86% 最高成交价8.25元/股 最低6.73元/股 均价7.63元/股 资金总额1.97亿元人民币 [3] - 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方案无差异 回购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 未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控制权产生重大影响 [3][4] 股份变动与处理安排 - 回购专用账户中原有1831.63万股为2023年回购股份 本次回购后股份存放于专用账户 暂不享有利润分配、表决权等权利 [6] - 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不超过500万股)及减资 公司将启动减资所需程序包括会议召开及债权人通知 [6][7] 相关主体行为 - 自2024年3月30日披露回购方案至公告日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控股股东均无买卖股票行为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