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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江文旅: 曲江文旅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总则 - 信息披露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1] - 信息披露范围包括可能对证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及监管要求披露的信息,涵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文件 [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主体 [2]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信息披露需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同时需简明易懂 [2] - 信息应公平披露,不得提前泄露,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披露前不得公开或利用信息交易 [2] - 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可按规定豁免或暂缓披露 [3][6] 定期报告要求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2个月内披露)和季度报告(1个月内披露) [5] - 年度报告需包含公司基本情况、主要财务数据、股东持股情况、董监高任职及报酬等16项内容 [5] - 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董事、监事需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无法保证真实性时应投反对票或发表异议 [7]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年度净利润变动超50%或亏损等情形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 [8] - 业绩快报需包含营业收入、净利润、每股收益等关键指标,与预告差异超20%时需更正 [9][10] - 半年度业绩变动超50%需在结束后15日内预告 [8] 临时报告要求 - 重大事件如大额赔偿责任、资产减值、股东权益为负等需立即披露 [10] -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超5%、主要资产被冻结、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均属披露范围 [11][13]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或占净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 [21]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总资产10%以上或净利润影响超100万元需披露 [17]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披露,超3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 [20]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累计交易需合并计算披露标准 [20] 信息披露职责分工 - 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 [23] - 董事需对定期报告签署确认意见,监事会需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 [23] - 高管需及时向董事会报告重大经营事件,财务总监配合董秘财务信息披露工作 [24] 信息保密与问责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泄露未公开信息,董秘需制定保密措施 [30] - 中介机构泄露信息需承担法律责任,违规披露责任人可能被追偿 [31]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与监管规定冲突时以监管要求为准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