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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达电声: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日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1] - 公司章程第八条修改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担任,董事长为执行事务的董事",原条款规定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1] 经营范围调整 - 公司经营范围新增一般项目包括电子元器件制造/批发/零售、光电子器件制造/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销售等[1] - 原经营范围中"声学元器件、半导体类微机电产品"等表述调整为更广泛的"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销售"[1] - 新增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科技服务类业务内容[1] - 保留进出口业务但删除"不含分销"的限制性表述[1] 审议程序 - 本次章程修订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