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峰水泥: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延长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和《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 - 2026年)》两项议案 [1][2] 会议基本信息 - 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6日以邮件和书面传递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1] - 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含独立董事3名),由董事长俞锋主持 [1] - 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1] 审议议案情况 《关于延长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原于2025年4月22日到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信心和股票价值判断,为维护持有人利益,将存续期延长1年 [1] - 延长期内若所持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延长期届满前未出售股票,可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后续事宜 [1] -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2] -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延长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 017) [2] 《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 - 2026年)》 - 为完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引导投资者理念,综合多因素制订该规划 [2]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2] -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3] -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 - 2026年)》 [3]